【采购公告】码头镇泉州师范学院(南安校区)片区H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创建者:时间:2023-12-28浏览次数:589

码头镇泉州师范学院(南安校区)片区H单元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码头镇泉州师范学院(南安校区)片区H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2.招标人:码头镇政府、泉州师范学院

3.规划编制范围(面积)泉州师范学院南安校区用地及周边,面积15公顷,若政府部门要求调整扩大范围(调整后总面积不超过33公顷),编制费用不予调整;

4.规划深度:规划深度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划深度要求,规划成果达到满足报批要求;

5.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查要求并取得南安市政府批复;

6.最高限价:9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城乡(市)规划师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投标人于合同签订后并具备进场条件后15日内提交初步方案供有关人员进行讨论、评议、然后根据评议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初步方案通过评议后20日内完成全部规划设计,供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评审;然后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后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编制费用支付约定

待投标人完成合同所有服务并取得政府批复,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拨款申请并提供等额正式发票,投标人在收到申请及发票后15天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规划评审会务费、专家评审费由投标人负责。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若收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决定中标人选。如在截止日期前招标人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个,将取消本次招标。

(备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报价函;

2.企业介绍信;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城乡(市)规划师执业注册证书副本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标注联系电话。

(备注: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信封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1317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泉州师范学院主校区文科教学楼A123室。

八、开标地点及时间

时间:2024 1 4 10 00 分;

地点:泉州师范学院南安校区办公楼4401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 ,邮编:362000

电话:18606030025

联系人: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