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类定义与标识
(一)生活垃圾,指的是人们在生活、娱乐、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从而有利于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与处理。具体而言,即在源头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分类标识标志
住建部新修订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于日前发布,其中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进行了调整。新标准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分类类别与收运
(一)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学校里的有害垃圾通常有废灯管、打印机墨盒、硒鼓和胶卷相片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可设置在后勤保障科室或保安室,做到有人监管,避免投放其他类别垃圾。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委托相关资质的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注意:
①有害垃圾投放时宜保持物品的完整性,并轻投轻放。
②废荧光灯管、废含汞温度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
③废药品及其内包装应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过期药品回收点。
(二)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有条件的学校可设专人分拣打包。鼓励在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室内用旧纸箱收集可回收物,待可回收物达到一定量后再投放至学校设置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
3.收运处置。学校可自行运送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运,进行资源化处理。
注意:
①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牛奶盒等利乐包装)应该剪开清洗干净晾干后投放;
②塑料、金属瓶罐应倒光剩余液体后投放,有条件还应清洗并压扁;
③纸箱等应该拆开折好后投放。
(三)厨余(易腐)垃圾,是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生活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蔬菜瓜果垃圾、腐肉、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枝落叶等,学校里的易腐垃圾主要有食堂、小餐饮店等产生的剩菜剩饭、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垃圾。
2.投放收集。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各学校应在食堂设置沥水设备,易腐垃圾沥干水分后单独投放,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厨余(易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配建厨余垃圾就地无害化处理设施。
★在餐厨垃圾处理厂建成前,易腐垃圾暂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易腐)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卫生纸、尿片等)、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肉食骨骼、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
2.投放收集。其他垃圾应该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3.收运处置。仍按现有渠道进行收运,由保洁人员收集后运至垃圾中转站。
不同区域按以下要求执行分类:
1.居住区(学生宿舍等住宅区域):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2.办公区(学校教学、办公等场所): 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3.公共区(校园操场、道路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或其他垃圾一类。
三、垃圾分类小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