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伴随党执政全过程的长期任务,是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是必须放在突出位置上重点抓好的紧迫任务。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加坚决、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战略高度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立足全局加强和改进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精辟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深刻认识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我们党针对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这一重大决策和部署。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伴随党执政全过程的长期任务。反腐倡廉是我们党一贯的立场和方针。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非常注意保持廉洁、反对腐败。特别是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历史关头和关键发展阶段,我们党更是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发生深刻变化,追求和实现自身利益的意识增强,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也有所滋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它的完善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适应新体制要求的具体法规制度尚不健全。这些状况,决定了腐败现象必然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易发多发。从深层次上说,只要社会物质产品没有“极大丰富”,私有制尚存,那么腐败现象就不可能绝迹。由此可见,反腐倡廉建设不是阶段性、临时性的权宜之计,而是一个伴随党执政全过程的长期任务。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腐败是滥用公共权力、以权谋私的行为,反腐倡廉是影响全党全国发展大局的综合性工作。哪里有公共权力,哪里就可能产生腐败,而不分什么地区和部门。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表明,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危害是全面性的。因此,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是全方位的,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必须是全体性的,即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和各个行业、各个领域都要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必须放在突出位置重点抓好的紧迫任务。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易发多发的状况仍未改变,反腐倡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大量情况表明,一个长期执政的政党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经受住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考验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付出巨大而艰苦的努力。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因此,反对腐败是一个事关党生死存亡、国家兴衰成败的重大问题。我们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从战略高度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政治保证。这是当前我们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牢牢把握的总体要求。
坚持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反腐倡廉建设指导思想与时俱进,更加体现全局性、具有时代性。尤其是要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更加自觉地为全党全国发展大局服务;更加注重解决民生问题,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点,下大气力治理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更加注重制度体系建设,依据党纪国法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把握和体现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第一,改革创新。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第二,惩防并举。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第三,统筹推进。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之中,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第四,重在建设。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重点。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明确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战略方针,及时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七大又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章,以党内根本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是对近年来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充分肯定。实践证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居于全局的、战略的地位,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客观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正确处理若干基本关系。一是坚持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其他建设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一个有机整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抓好了,反腐倡廉建设就有了坚实基础;反腐倡廉建设抓好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就有了重要保障。二是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通过教育引导,使人们自觉从善;同时又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三是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既要通过查办大案要案,达到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的目的;又要通过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果。四是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搞好廉政,有利于规范从政行为,为勤政建设创造良好条件;搞好勤政,有利于广大干部形成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转变工作作风,为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五是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只有加强监督,才能保证干部不滥用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同时,对干部又必须信任、保护和激励,这样才能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更好地带领人民前进。
立足全局加强和改进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
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当前,从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看,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同时又必须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改进和完善。
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做到:第一,对领导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自觉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明显的成效取信于广大干部群众;第二,全面分析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第三,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行使职权,充分发挥预防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抓好预防腐败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努力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充分发挥各级纪委的职能作用。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担负着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必须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质量和水平。抓好组织协调,既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协调,又要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既要对有关部门履行反腐倡廉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又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既要加强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配合,又要协调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反腐倡廉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实践表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能够推动全局工作的好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都应认真贯彻。主要领导干部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完善制度和执行制度并重、监督检查和责任奖惩并重、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并重,切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反腐倡廉建设状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对重点任务要统一组织力量进行检查督促,确保落实到位。